作者:admin人气:0更新:2025-11-03 07:21:54
谢先生:
你好,来信已收悉,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:
一、被投诉电梯相关信息
1、电梯管理单位:重庆市永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, 电梯管理人员:陶明、电话:15310338758
2、电梯维保单位:重庆市东莞富士电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,电梯维保人员:袁小华、电话:15320538640
二、调查核实情况
2016年5月12日区质监局监察人员对位于巴南区龙洲湾的颜龙山水小区12栋电梯进行了检查,12栋有电梯3台,均有有效合格《检验报告》,下次检验日期2017年2月,检查时3台电梯均在用,三方通话和紧急报警完好,轿厢内按要求粘贴有警示标志《乘客须知》和符合要求的《电梯使用标志》,电梯维保记录合格。
据陶明介绍,原按要求贴有《电梯使用标志》,但被人为撕毁了,今日上午又重新贴了现所见的符合要求的《电梯使用标志》。
三、处理情况
区质监局已要求:电梯管理单位必须加强电梯安全管理,督促电梯维保单位严格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,发现电梯故障及时处置,电梯三角、机房钥匙等必须由持证人员管理使用,确保安全使用电梯。
2016年5月17日
标签:电梯的标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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